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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新闻  
关于对江宁区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原材料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年来,我区少数责任主体单位对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原材料不能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致使少数有质量问题的主体工程的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砌块等流入工程施工现场,为强化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管理,确保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杜绝不合格原材料用于建筑工程,消除质量隐患,为此,我局质监站专门组织开展了全区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原材料的抽查。 
    本次抽查自4月8日开始至4月17日结束,为期8天,随机抽查建筑工地的钢材、水泥、砌块等原材料,针对工程已投入使用材料等情况,发出监督抽检通知单,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现场见证,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取样,并由检测中心免费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共抽查工程98项,随机抽查钢材175组、水泥51组、砌块39组、高强螺栓3组,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发现不合格水泥(3天强度达不到要求)1组,占抽查水泥总组数的1.96%;不合格的砼砌块共8组,占抽查砌块总组数的20.5%;不合格高强螺栓1组,占抽查总组数的33.3%。具体情况见附件。 
    从检测情况来看,我区建筑工程的原材料质量整体情况良好,各方责任主体能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认真按照先复试、合格后使用的原则,对原材料的进场质量把关较严,但仍有少数责任单位质量意识淡薄,购货单位擅自将低劣廉价的建筑材料进场,材料进场不实行报验制度,见证取样流于形式,不能按进场批次进行材料复试等。 
    为强化我区建筑工程原材料质量管理,现对本次被抽查不合格材料的购货及使用单位、监理(见证取样)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认真整改,对不合格的材料厂家,我局将抄送区质监局严肃查处。希望各购货及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强化建筑材料的质量意识,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工地建筑材料的抽查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材料,将坚决处理,并对相应购货及使用单位、见证取样单位及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不断推动我区建筑工程材料市场的规范有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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