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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新闻  
关于2012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行为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强化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提高我区建设市场整体管理水平,定于2012年度分两次对全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综合执法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年度综合执法检查的领导,区建工局成立综合检查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由执法大队、建管科、分包中心、质监站、安监站、法规科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具体由执法大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二、检查范围

全区在建的建筑工程,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复建房工程,近两年被我局行政处罚或曾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承接的工程为检查的重点。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住建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情况,贯彻落实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有关情况。

2、建设、施工、监理各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并对砼强度,砼板厚进行现场检测,对现场钢筋、砌块, 保温材料等进行随机封样检测。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文明施工、深基坑、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及预留洞口等的安全防护情况。

(二)建筑市场检查内容

1、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管理规定》、《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管理规定的文件。

2、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是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工程合同备案等情况。

3、工程各方主体履行责任情况。重点是检查施工、监理等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接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行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对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进行宣传贯彻,统一思想认识,全面了解综合执法检查目的、内容和要求,同时要结合各自工程实际,制定有效的措施,确保综合执法检查活动有效落实。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10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照通知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三)检查阶段(5月10日-5月25日、10月10日-10月25日):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按工程类别和一定比例进行抽签的方式组织开展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依法予以查处。

(四)总结讲评阶段(5月31日前、10月31日前):认真总结本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并发出通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相应对策,确保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来自江宁建工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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