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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新闻  
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49号)精神,现就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工作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条件和范围

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49号)(附件1)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申报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材料》(附件2)复印件一式一份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汇总表》(附件3)。

《申报表》在“江苏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打印,《附件材料》除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外还应通过“江苏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将原件扫描上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汇总表》需提供电子档。

1.申请人须在《申报表》中亲笔签名。

2.《附件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资历材料

身份证;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聘任证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担任所申报工程项目经理的任职文件、职业道德和工作资历证明;近6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业绩材料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其中1项中型工程可以与2项小型工程相互替代。

1.完成中型工程(工程规模标准见附件1,下同) 施工总承包2项。  

2.完成中型工程施工承包4项。

3.完成小型工程(符合相应标准上限50%以上)施工总承包4项。

4.完成小型工程(符合相应标准上限50%以上)施工承包8项。

主持完成工程项目的,提供下列三项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反映工程概况、规模、开竣工时间、合同双方用印和签字的页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参与完成工程项目的项目副经理,除提供上述三项外还需提供以下七项中能够体现申请人工作业绩的三项材料:图纸会审签字记录;隐蔽工程验收签字记录;项目监理部或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周例会、月例会记录;项目监理部或建设单位下发的工程会议纪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

《附件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附件材料》的相关原件请用档案袋装好备查。

3.考评的基本条件和原则按照《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有关问题的说明》执行(附件4)。

三、考评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收取评审以及业绩(论文)鉴定费300元/人。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企业在进行网上申报后,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江宁建工局建筑管理科1416办公室。

(2)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停止其申报权和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汇总表》电子档可发送至建管科邮箱:

abc52763505@126.com

联系人:王静 徐春涵 联系电话:52763505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5-51868614。


附件:
《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49号)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申报表及附件材料封面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汇总表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评有关问题的说明
工程规模标准
二级临时建造师及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达到合格成绩55分的小型项目管理师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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