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文明施工长效管理、严打工地扬尘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建质字<2014>1028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再干两百天,环境大提升,管理见长效”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全面巩固我区建设工程环境整治成果,努力提升全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整体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实现建设工程环境整治和扬尘控制的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管理,决定在全区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再干两百天,环境再提升,管理见长效”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全面巩固“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行动和“9322”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成效,以更高水平、更高标准、更宽视野继续开展建设工程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整治顽固疾症,严防扬尘回潮反弹,全面提升建设工地面貌,实施文明施工长效管理,全面提升建设工程标准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确保建设工程面貌清新整洁、现场环境优美。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再干两百天,环境再提升,管理见长效”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安监站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安排、部署、协调、检查和汇总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四、整治内容
(一)责任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和扬尘防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扬尘防控专项方案,明确扬尘防控责任人;在建设工地主入口的“七牌两图”处必须张挂“文明施工承诺牌”(即:泥浆不外流、轮胎不带泥、管线不破坏、扬尘不超标、作业不违章、搬运不扰民、裸土不见光、高空不抛洒)和扬尘责任公示牌,公示牌必须包含监管部门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封闭管理。工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建设工地,必须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标准图集》要求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做到连续、封闭、坚固、稳定、整洁和美观,临街面宜喷涂公益性广告、宣传语等,图案、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主城区和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m;严禁在围挡内侧倚墙堆放渣土及各种建筑材料,破旧围挡及时更换、出新。工期在六个月以下的建设工地可以设置轻质围挡,围挡必须连续、封闭、整洁和美观。
(三)门楼、标牌和企业标识设置。建设工地在主出入口位置应设置大门,在大门处设置企业标识和“九牌两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示牌、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文明施工承诺牌、扬尘责任公示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警识标示图。
(四)道路硬化及保洁措施。建设工地主出入口100米范围内及场地内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道路两侧应设有排水设施;场地内道路应按消防要求设置环形道路,如不能设置环形道路,应设置不少于两处进出大门;对建设工地大门处100米范围和场地道路,应指定专人保洁卫生,定时洒水降尘,做到无垃圾杂物、无扬尘污染。
(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的出入口按要求设置规格为6米*8米的车辆冲洗平台,平台四周应设置环形排水沟,且应设置两级沉淀池,并配备冲洗设备;当建筑面积超过10000 m2或出土方量在2万m3以上的,应安装自动冲洗设施;严格落实冲洗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进出车辆必须清洗,保证出入车辆不带泥上路;及时清扫出入口及周边散落的建筑渣土、垃圾等,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
(六)裸露土方、散料及时覆盖。施工现场所有的裸露土方、建筑垃圾和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基础开挖、工程道路施工、地下管线施工开挖后要尽快完成土方回填,未能及时回填的,要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七)材料堆放。堆放场地应硬化、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材料堆放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定区域进行放置,做到分类堆放、标识清晰、整齐有序;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还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封闭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八)其他作业防尘措施。外脚手架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治施工扬尘,施工中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遮挡、防尘等措施;楼层、脚手架、高处作业平台等进行建筑垃圾及废料清理时,要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禁止采用翻竹笆、板铲拍打和空压机吹尘等手段;土方、拆除作业时,必须湿法作业,喷洒降尘,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时,应暂停作业。
(九)设置有效排水网络。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排水网络,保障排水畅通,施工废水及雨水经沉淀池后再排入河道或市政污水管网,严禁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十)生活区环境卫生达标。生活区与办公区、施工区分开设置;临建设施的选址合理,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搭设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办公区和宿舍区建立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卫生整洁、明亮美观;食堂按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保持清洁、卫生;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封闭式容器吊运,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做到日产日清;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清除卫生死角死面,做好“门前五包”。
(十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所有新开工建筑面积达1000㎡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开工前,必须完成工地出入口的监控系统安装。
五、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现在开始,到2015年4月结束,同时围绕市、区环境综合整治 “再干两百天,环境大提升,巩固见长效” 和 “9322”节点安排,共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10月)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照本方案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所属项目部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要逐一梳理,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留存检查与整改记录。
(二)督查整改,全面提高阶段。(2014年11-12月)
我局将成立专门督查小组,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即:不提前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搞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现场,对全区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动态现状进行全覆盖、全天候、全时段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同时,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情况汇总,及时讲评和指导督查组工作,确保整治行动的有效落实。
(三)总结提升,长效管理阶段。(2015年1-4月)
全面总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和手段,巩固各项整治成果,推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长效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整体水平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将本次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形成相应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到人,制定完善相应整治计划,同时,要加大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改。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对处于基础阶段、渣土运输和工程收尾时段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要组织各工程项目对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设施、裸土覆盖、保洁措施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抓紧落实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整治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所属工程项目文明施工水平全面达标。
(三)严格标准,强化措施。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加大整改力度,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整治效果。整治期间,我局将集中对环境整治工作不力,整治措施不到位或多次被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未整改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实施通报批评,对提出通报批评的项目,将报市住建委取消市级文明工地参评资格(已通过市级文明工地验收的项目将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上限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同时,移交环保和城管部门停止夜间施工许可和渣土准运。
-江宁建工局